在巴金的《家》这本书中,有一篇《舞龙灯》写得生动有趣,实则耐人寻味。
公馆里,一些人表演舞龙,锣鼓喧天,十分热闹,龙灯在舞动,一旁还有爆竹,更添了声势。不知什么时候,年轻的高忠点燃鞭炮,挑在竹竿上烧那条龙。一会儿,赵升、李贵又点了花炮烧玩龙的人。玩龙的人完全躲不掉,让他们烧,受不了了,便各自拿一截纸龙逃掉,可旁人得寸进尺,跟着放花炮,直至花炮没有了才罢手,耍龙人才得以排好队伍出公馆继续表演了。
这是一个只有3页的小故事,写了一个舞龙放炮、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场面,奇怪的是作者还插入一些其他细节与不同。巴金还写出,人们还用花炮烧那些舞龙人而达到悦己的目的。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吗?一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欢乐,而去侵占别人的利益呢。尽管他们已领过一点点赏钱,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即使如此,那些贵人就有利用他们寻欢作乐,在穷苦人头顶上理直气壮坐着的理由吗?完全没有想到旧社会,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上流人士骑在穷苦人民头上,只想着自己,不及其余,只注意到自己,忘了脚下,只觉得自我多么伟大,这种人是可怕的。
本文中还提到一个道理:别人有难,需要帮助,不要旁观,不要幸灾乐祸,一定要生出援手,尽力帮助。我人在思考,本文是否有更深的含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