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后感3000字

【第1篇】

作家余华成名好久了,可是真正走进他的作品,还是,最近读了他早年的一本精典之作――《活着》,感受颇多。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叫名叫福贵的老农民的故事。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富家阔少爷沦落为一个穷困潦倒,最后陪着一头老黄牛默默耕耘,孤独终老的悲情故事。

曾经的他风光一时,“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顶撞爹娘、戏弄丈人、嘲讽妻子,完全就是一个小恶霸的形象。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祖上留下来的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永远地倒在了粪缸边上。忍无可忍的丈人强行把妻子带回娘家了。一辈子没干过粗活的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倒了,躺在了床上。福贵去城里请郎中,结果不幸被拉去充军,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已脱身回到,可此时已物是人非,早已离世了,但是善良的妻子仍在家里苦苦地等他,辛苦照料两个年幼的孩子。后来儿子有庆上小学,一次乐于助人强着去献血,结果因为救县长老婆而输血过多不幸夭亡。福贵和妻子因过度劳累接二连三的倒下,这个家已衰败不堪,只靠两人苦苦硬撑着。可怜的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而不幸成了哑吧,然而有个好命,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二喜,可生孩子时因为医院设备简陋难产而死,留下了一根独苗外孙苦根。妻子家珍因过度劳累,得了软骨病,在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也走了。善良而憨厚的二喜随后也在一次意外意故中死了,而唯一与之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因自己的糊涂大意吃豆子噎死了。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叫福贵的牛。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自己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人的生命,毫不留情,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这七个与他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这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厄运和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单纯地为着活着而活着。福贵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将近四十年的人生中,他不断经受着人世间的各种苦难,面对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是一个痛苦至极的人,可他活着,甚至只为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所说的: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活着》当中,亲情是其中的主旋律,虽然福贵一生苦难不断,但是一家四代浓浓的亲情贯穿始终,忍受苦难却不孤独。福贵在输光家产后,家珍并没有埋怨他,只是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他娘那时却还在心疼他,没怪他却怪他老爹,只对他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而他爹虽气他却也对他没怎么样,只将土地和房子都抵押出去换成铜钱,让他挑去还债。目的是让他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而已。福贵被拉去充军,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仍在枪炮声中,在又冷又饿的恶劣环境中坚忍地活着,因为老全说过:“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所以他“一遍遍想着自己的家,想想凤霞抱着有庆坐在门口,想想我娘和家珍”。正因为有了对家的牵挂和对亲情的羁绊,福贵有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信念,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再见到家人。

凤霞因为家穷和有庆上学而被迫送人,在被领走的那一刻,她的眼里充满了对这个家的不舍。因为在她眼里,家再穷,父母再贫贱,家仍是她的家,父母仍是他最爱的父母,小弟仍是他最不舍的小弟。所以就算养父母对她再好,她在那边的生活再富裕,也比不上有亲生父母和小弟在的那个“狗窝”。于是她在几个月后独自连夜跑回家,即使路再黑再难走,即使露水再浓再冰冷,她都无所谓。因为路的尽头是她渴望的那个家。福贵在送她回养父母家时,凤霞没有哭,只是眼睁睁地看着福贵。福贵在伸手去摸他的小脸时,她也伸手去摸福贵的脸,依佛要将父亲那张脸深深记住似的,好像在对福贵说:爹,我不怪你。福贵在那一刻便决定:“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凤霞在见福贵背着她往回走,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他,因为她知道她准备回家了。那一刻,凤霞是无比幸福的,因为在孩子眼里,没有什么可与父母对自己的不舍和关爱相题并论。

儿子有庆死了,福贵在抱着他回家的路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抱累了就把有庆放在背脊上,可心里就开始发慌。生怕儿子突然醒来他不知道,生怕儿子不知道谁背着他而害怕。所以不能不看着他。因为怕妻子受不了打击,决定一个人悄悄把有庆埋了。他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然后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拣出来,他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这浓浓的,这无微不至的父亲情此刻表现得淋漓尽致。

如果说亲情是《活着》的主旋律,那爱情则是《活着》的主线。在《活着》朴素简洁的叙述中,爱情仍投射出温暖的光芒。福贵原是个地主少爷,家珍则是的城里米行老板的千金,结合时二人都福贵人家的子女,可谓门当户对。但家庭衰败后仍能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相濡以沫,无怨无悔,共同走完坎坷苦难的一生实在难得。常言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其实现实生活中能将这句话贯彻到底的又有多少人呢?“执子之手”容易,但“与子携老”又何其简单。生活中充满各种各样的变数,形形色色的诱惑及各种艰难险阻。因此,他们的爱情确实令人折服,令人感动。

福贵爹与娘之间的爱情,小说中几乎没有着墨,但当福贵赌光了家产之后想借钱到城里开个小铺子,他娘一声不吭,过了半晌才说:“你爹的坟还在这里”。一句话把两位老人一生的感情喷涌般表达出来,一下子拨动了读者心中的那根弦。老人的话朴素无华,但深深表达了福贵娘对福贵爹的怀念与眷恋。一句话的分量是如此沉重,担起了老人一生的情和爱。这句话就像上露出的冰山一角,使人感到隐藏在下面的巨大感情洪流。没有浪漫的情节,没有千言万语的思念之情,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过往情深,有的只是只言片语及那感动人心的一句话。或许,这才是爱情的最纯本质,不求福贵苟安,但求生死相守。

凤霞与二喜的结合是小说中最亮丽的,是唯一一个喜庆的情节,两位认识后相互帮助,相互体贴,彼此恩爱。二喜第一次到凤霞家就给她家修房子,为了让凤霞满意,二喜借钱也要“最气派”地迎娶凤霞。

爱情其实很简单,相爱的两个人远距离互相欣赏优点,中距离互相全面了解,近距离彼此包容缺点。生活中有雨也有睛,有圆也有缺,但彼此不离不弃,快乐陪你过,伤痛陪你躲,等到风景都看透依然有人陪你看细水长流。我想这才是爱情最原本的样子。

从《活着》的苦难爱情中,我似乎明白了:原来爱情才是人一生一世活着的追求。

《活着》可以说是福贵一生的自传,也可以说是福贵的“史记”。其中有对他自己年轻时所犯错误的忏悔,有对自己生活的宽慰,也有对未知天命的顺从。在叙述中,该责备的时候责备了,该遗憾的时候遗憾了,该宽慰的时候宽尉了。福贵在进述中对自己的出场是这样介绍的:“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一生平庸无能,吃喝嫖赌样样占尽,读书不成,守业不成,还连累到家里家财散尽。从这样看来,福贵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在讲到妻子家珍时,他说:“家珍是个好女人,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王八蛋。这么好的女人,我对她又打又踢。”讲到儿子有庆时,福贵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年轻时要不是因为自己挥霍无度,不务正业,守业不成,儿子也不会到死的时候都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当谈到自己孤身一人的生活时,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伤心是因为福贵觉得大家都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零丁的活着,心里觉得特别凄凉;踏实是因为在大家都不在了,等他走的那一天,他也就没什么牵挂了,可以走的很安心。看似带着骄傲自豪的话语,其实中间包含了多少辛酸苦辣。在“故事”快结接尾声的时候,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是福贵在回顾自己一生时发出的肺腑之言。他是带着感恩和忏悔的心态去述说的。所以福贵一家人的命运在福贵的叙述下呈现给读者是温暖的,是充满感情的,所以福贵越活越豁达,在他了解生命的无常之后,他学会了珍惜眼前的时刻,学会了放下对已知过往的执迷。

生命中确实充满了意外,灾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但与其忧愁终日,战战兢兢地预知痛苦,不如将意外视为平常,用平常的心来接纳一切。世界的灾祸,社会的乱象,亲人的离别,身体的病疼,个人的遭遇……看穿了,也不过是人生常态。正如作者余华所说:生活其实是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

《活着》让我第一次在阴郁且沉重的心情状态下开始认真思考人“生的使命”。其实,无论生活多苦多难总得继续,而活着便是每个生者必须完成的使命。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来不来这个世界,同时也没有权利去选择离不离开。生与死自有天定,既然活下来,便要好好地活着。即使没了亲人,即使一无所有,即使未来人生的道路充了未知、坎坷与艰辛,甚至绝望,但只要还活着,就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活着的使命。

【第2篇】

内容简介: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俘虏释放,回到家后他方知母亲已经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下老了的富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这篇小说共分五部分,分别讲了主人公富贵在不同人生阶段的经历,下面我谈一谈我在阅读每个部分时自己的内心感受,我会主要谈我的第一感受,而且我的这种感受是没有固定框架限制的,它会发散式的展示我的内心世界的种种变化。

小说第一部分讲的是地主少爷富贵不学无术嗜赌成性,最后终于输光了家里的全部田地和家产,变成穷光蛋,全家住进茅草屋,父亲被气死,其妻子家珍也被岳父接回了娘家。家中只剩下他、他娘和女儿凤霞。

这第一部分内容与之后发生的一切形成鲜明对比,是表现之后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铺垫。这部分作者以非常朴实的生活化的语言生动的展示了主人公富贵作为地主少爷不学无术的性格特征。其中,值得强调的是作者在讲富贵与青楼卖淫女子的生活片段时把一些原本很荤的语言处理得非常艺术、得体,既说清了基本的内容,又让读者读起来特别舒服,没有丝毫不适感,语言非常贴近生活,贴近人们的接受习惯,既没有书面语言的过于儒雅,也没有真实生活中口头语言的过于低俗。

小说第二部分讲富贵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富贵和他母亲身边,与他们一起过着清苦的生活。这时富贵已经没有了以前阔少爷的作风,变得老实本分,也知道疼爱母亲和妻子家珍了。可好景不长,母亲突然生病,富贵原本想进城去请大夫为母亲看病,却不想半路中被国民党大兵拉去当壮丁,他随部队生活将近两年的光景,后来被解放军抓了俘虏放之回到家中。此时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成了聋哑人。而为了供儿子有庆念书,富贵和妻子曾一度将女儿凤霞送人。

这一部分内容,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家珍能带着儿子回到富贵的身边让人的内心觉得特别温馨,然而他在部队生死一线的生活又让人身切体会到生活在当时动荡的社会生命变得特别廉价,不值钱,体会到在战争年代普通百姓对于生活的无奈,然而在这无奈的生活中富贵却一心只想活下来,因为他还在惦念着母亲和妻子家珍。在富贵回到家中得知母亲早已离世的消息时,让读者也顿觉心情沉痛,就像是自己的老母离世一样。而女儿凤霞原本健康漂亮却突然变成聋哑人,这让读者不禁感叹生活为什么把这一个个不幸全降到了富贵一个人的头上,是因为富贵早年不学无术对他的惩罚,还是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变化无常?富贵和妻子为供儿子上学将女儿送人后又抱回,生动了表现了他们对于生活的无奈之举,同时也展现了父爱的伟大。

小说第三部分讲的是到了五八年开始吃大锅饭的生活,生产队解散后又逢挨饿,在食物极度短缺之时富贵妻子家珍又得了软骨病命悬一线。

这部分内容中讲到了很多小故事。富贵儿子有庆特别喜欢羊,为了养羊他早晚挤时间给羊割草而之后不得不跑步上学,这其中跑步是很费鞋的,为了不磨破鞋,他又不得不光脚上下学,而鞋只是用来在穿的。读到这里,我们会很自然的想到“穷人孩子早当家”这句俗语,同时作者也通过这个情节描绘了建国初期贫困中国普通百姓的生活现状。吃大锅饭的年代对现在的年轻人是非常陌生的,作者在这里对这个特定的时代产物进行了生动的描绘,讲到了当时人们用水煮铁炼钢的无知,这似乎是对这个年代的讽刺。在挨饿时期,凤霞为了一只地瓜和人打架打得难解难分并惊动了队长最后这地瓜还被队长骗吃了一口。富贵妻子家珍好不容易在自己父亲那里弄来半手袋米,回家想煮碗粥喝还生怕被别人发现……所有这些故事情节生动的展现了当时中国挨饿时期人们的饥饿现状。富贵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病到没了拿起针的力气不得不交待后事,命悬一线。家珍的那句“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向读者生动的展现了家珍面对死亡时与家人依依不舍的心情,这让读者的内心也不禁一阵酸痛!

小说第四部分故事情节进展较快,富贵的儿子有庆为县长的女人献血却不幸丢了性命,而县长却又是富贵在部队生活时的生死弟兄春生。时逢文化大革命的时期,黑白颠倒,红卫兵飞扬跋扈,春生被他们毒打身受其辱。富贵在队长的保护下捡下一条命。妻子家珍生命到了最后时刻富贵为其打好了棺材却不料家珍命情又奇迹般转好。女儿凤霞出嫁给了有点偏头的二喜,不过他憨厚朴实能干又懂得疼人让凤霞和富贵家珍都甚是喜欢。

这部分内容中在讲到富贵儿子有庆不幸死亡的情节时富贵咆哮着,而此时读者读到这里内心也如撕裂般剧痛。在那样一个法制不很健全的年代,有庆的命如路边的一根,富贵没有办法为儿子的死讨回公道,让人心痛又无奈。文化大革命时期黑白颠倒,作者对红卫兵的描写生动的展现了他们年轻无知而又飞扬跋扈的性格特征。妻子家珍病到最后一刻即等入土可病情又奇迹般由重转轻,这让读者不禁感叹富贵的跌宕人生,老天似乎是在戏弄着他,而此时这好事也不免让人心情有些酸苦。在故事讲到凤霞出嫁时由悲转喜,对于女儿出嫁,富贵和家珍喜上眉梢,虽然人生喜怒无常,但人活着就应该向前看,为家人而活,为亲情而活,为美好的未来而活!

小说第五部分,凤霞和二喜在哺育胎儿的过程中享受到生活的温馨,而这美好的生活在凤霞生孩子时被打破,虽然孩子平安,但凤霞难产死亡,二喜从此与自己的儿子相依为命。凤霞死后三个月富贵妻子家珍也死去,富贵只三个月痛失两位亲人。读者读到里会很自然的想到有庆的死,为什么老天会如此作弄富贵?即使富贵年轻时有千错万错也不该降给他这么多苦难啊!读到这里会让人们的胸口喘不上气来,似乎窒息的感觉!然而,让人恐怖的死亡并没有停止,之后女婿二喜在工地被失落的水泥板砸死,富贵的外孙苦根又因富贵给他多炒了几把豆子,被豆子撑死。故事的最后,富贵只能和一头老牛度此残生,却依旧唱着山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享受着生活的阳光。

《活着》这部小说我读完了,读过富贵的一生似乎自己也随着走过了漫漫的人生路,在这条不很平坦的路上忍奈着人生的苦痛,分享着生活的喜悦,体验和感受着生命的过程。走过富贵悲苦的一生,我更深切的懂得了亲情对于生活的重要性,我应该在我的亲人有生之年给予他们更多的爱;走进富贵所生活的年代,我庆幸我生在了一个好时代,相对说来幸福和美好从来都是如蜜糖般包裹着我,我应该无限珍爱这一切并更向上更努力的生活。

《活着》这部小说,作者通过富贵的一生从普通小百姓的角度向我们浓缩了中国的近代史,它是对近代苦难中国的生动写照,然而作者用意并不在咏大,其更着重描绘的是在一个大时代背景下我们这些普通百姓如何生活,展现普通百姓的心灵世界。在文中作者通过朴实细致的手法生动的刻画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让读者很自然的融入故事情节的情感之中,随之微笑、痛哭、咆哮、坚忍……同时又对人生的未来充满期待,只要我们还有一口气在,我们就应该在我们的心中燃起一点光亮,并为守护这点光亮不断向前向上的永远顽强拼搏的――活着!

【第3篇】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感谢您访问:笔趣文案网站!本文永久链接:https://www.1314179.com/59033.html。侵删或不良信息举报请联系邮箱:820608633@qq.com

相关推荐

  •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400字

    【第1篇】 我一天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悲惨的命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听奴隶主使唤,为奴隶主干活,而且可以让…

    2024年4月16日
    59
  • 骆驼王子读后感450字

    【第1篇】 假期里安排亲子共读《骆驼王子》,当一开始拿到这本书才看几页的时候,以为只是一本介绍野骆驼的生活习性及界也有亲情可言。可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不仅仅是一本介绍骆驼王子成长的经历…

    2024年4月7日
    69
  • 卖火柴的小女孩观后感300字

    今天,组织我们到儿童剧院去看话剧《卖火柴的小姑娘》。    上面讲,从前有一个卖火柴的小姑娘,她和住在一间很破的小屋子里。小姑娘的腿受了伤,只有喝酒才不会疼。    那天,天冷极了…

    2024年4月3日
    62
  • 《帅狗杜明尼克》读后感

    【第1篇】 看到题目,你是不是很奇怪?怎么会有帅狗呢?我的确有这样一个好,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他吧! 帅狗杜明尼克是一条生性活泼,总想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小猎犬。在外出的征途中,他遇…

    2024年5月4日
    45
  •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600字-战胜困难,做真正的强者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我为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故事…

    2024年4月1日
    63
  • 我被十三所学校开除观后感300字

    【第1篇】 “古圣先贤孝为宗”,看完了胡斌的,我内心浮现出这样一句话。 十四五岁年轻气盛,花样年华的黄金年龄,是坐在教室认真听讲,为了将来努力奋斗的时候……胡斌这个已经被13所开除…

    2024年4月11日
    67
SHA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