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抱有一种不太情愿的心情读这本书,因为关于爱情的故事看的太多了,并且感觉自己已经不太适合看这类故事了。不过由于托尔斯泰的大名,我还是坚持看了下来。而看完之后,不得不感慨:一部艺术精品,太值得一看了。
其实和大部分读者一样,我也觉的安娜罪有应得,并且对她的故事不太感兴趣,反而是列文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当我读到他在上流社会那种笨拙的行为时,便充满鄙视的态度。他看上去是一个很有思想,很顽固的一个人,但无法适应社会规则,结果就是被社会淘汰,我一点也不同情他,反而更认可风流潇洒的奥勃朗斯基。奥勃朗斯基在我看来更懂得生活,既有稳定的家庭,又有上流社会的地位,还有情人。这才是社会的产物。
不过如果这本书只能带给我这种感受就算不上名著了。越到后来,我越被列文的内心活动所吸引,并开始敬仰那纯洁的灵魂,他不为世俗的观点左右,他接受一个观点必须要说服自己,所以他甚至反对为农民开展教育,以至于他总被别人认为是一个怪人,甚至是故意搞怪,甚至只是固执已见。其实不然,他一直致力于解决实际农业问题,并且在寻找自己存在的原因。他不但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并且知道如何让自己的变得充实。那是一种超脱的境界,是我们这些凡人无法达到的。
在结尾处,列文说:真理一直与我们同行,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这让我想起来阳明学说,或者陆九渊提出的心即理。其实上天在我们存在的时刻起已经将真理赋予我们,所以说人的内心比还要深,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重要的不是如何急功近利的去寻找真理,而是修炼自己的内心。列文是如何修炼的呢,通过割草之类的劳动,他在劳动中体会到了真理。
总结一下:我们中国的儒家学派在千年前提出的真理与托尔斯泰提出的真理不谋而合,不同的是儒家信仰天,托尔斯泰信仰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