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比较偏爱女儿,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为对象,女孩以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著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著《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小儿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