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惬意的,我读了塞利玛・拉盖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是一本扣人心弦、惊险新奇的冒险童话小说。
故事中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成天捉弄小的坏孩子。有一天,因为他捉弄他们家的小精灵,而受了惩罚――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于是,他骑在他们家的大白鹅――莫顿身上,-跟着雁群立志飞到拉普兰。在飞往拉普兰的途中,尼尔斯与莫顿成为了同生共死的知音,让大雁最精明的领队――阿卡信任了他,还和森林里的小们交成了。尼尔斯从此不光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还一次次救了大家,与狐狸斯密尔进行了殊死拼搏,帮助黑老鼠打败了灰老鼠…..成了小动物们的英雄,再也没有人讨厌他了。最后,回到家中,感动了小精灵,变回原形成为了一个人见人爱、爱护动物的好孩子。
读过这个故事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尼尔斯的变化令人吃惊,一次次救了遇到困难的动物们――小松鼠送他松果吃、爱卡愿为他牺牲自己的性命、莫顿也与尼尔斯同生共死。
或许,作者写的这本书是一本写自己经历过的困难,有了自信,又重新爬了起来。尼尔斯自从变成小人后,有很多人都瞧不起他,他就会很沮丧,可他却以实际行动来证明他是能行的。而作者却在三岁半那年两脚完全麻痹,不能行动,有很多人都瞧不起她的文章,可她却立志要做有名小说家,拖着那病退周游全世界,最后写了这本传世名著。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会有他独特的价值,人最怕的是看不起自己,在人生道路上,路再远只要肯迈开腿希望就在眼前,最怕的是不敢迈开走向希望的双腿!
【第2篇】
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看了之后,心里涌现了一中惭愧的心情。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是:一位叫做尼尔斯的人,是瑞迪的一个14岁的男孩。这是一个美好的,他的去了教堂 ,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候,一群大雁正从天空飞过,家里的雄鹅也想跟着大雁飞,尼尔斯为了 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飞到了瑞迪北部。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和舍己为人。
有一个人曾经帮助过我,让我学会了舍己为人记得有一次,放学了,我一出教室门,就被眼前的一切大吃一惊――外面倾盆大雨,电闪雷鸣。我刚想从书包拿出雨伞时,却发现雨伞不翼而飞了,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有。我愁眉苦脸地想:怎么办?如果淋雨回去,就会变成“落汤鸡”的。突然,小红走过来,问我:“你怎么了?”我垂头丧气地说:“我雨伞不见了。”小红不假思索地说:“我把雨伞借给你吧。”我推辞了,可她还是把雨伞塞到了我手里,她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了大雨中。我顿时热泪盈眶!